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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荣获“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称号

发布时间:2015-07-16 15:12:37 文章来源:工会

    在山东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第十七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命名活动中,经逐级推荐申报、评委实名投票、省总工会审核确定,济南热电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获得“山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根据《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命名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总工会决定,荣获“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的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又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近年来,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积极倡导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广泛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热电简报》等媒体宣传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建立起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并把职业道德和文明单位建设考核作为干部聘用、先进评比的重要参照条件。借助“道德讲堂”,重视并加强对年轻职工价值取向的引导,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新员工入厂教育第一课。同时,注重树立典范,大力培养、宣传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并在公司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让标兵模范身上体现出的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的高尚精神传扬出去,弘扬热电“家”文化,引领文明热电发展步入新常态。公司还积极履行责任,诚信经营,热心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捐助累计达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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